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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DNA条形码吗?

作者:中山辉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27 08:49:28

黑白纹相间的中山条形码大家都非常熟悉。在超市收银台前,收银员用扫描仪一扫商品条形码,无论您买了口香糖或啤酒,一扫便知。但是,您听说过DNA条形码么?  

14年前,科学家研发出了生物的条形码,同样用于身份识别,只不过,这个条形码存在于动植物的DNA中。中国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副主任王文智介绍,DNA条形码是一个特定的DNA片段序列,拥有足够的可变性以确定物种身份。

“简言之,DNA条形码相当于生物物种的身份证,能100%证明它是某个物种。”王文智说,在发现一种未知物种或者物种的一部分时,研究人员便描绘其DNA条形码,再与国际数据库内的条形码进行比对,以确认其“身份”。

越来越多的领域都需要用到DNA鉴定。如在海关运输中,遇到动物毛皮,怎么快速鉴定是不是保护动物的皮?购买狼毫笔后,如何确定是不是真的狼豪?大家吃寿司时,里面卷的是不是三文鱼肉……“我们只需提取少量生物体的血液、肌肉或毛发,通过DNA条形码技术鉴定,就可迅速做出判别。”王文智说。 

为了推动DNA条形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国际生命条形码计划(iBOL)于2011年启动。这是全球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研究计划,目前第一期任务——50万个物种500万份标本的DNA条形码的测序工作已经完成。我国先后成立了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北方中心,支持了大规模DNA条形码数据的采集,其知识和技术还面向各个国家节点分享和转化。  

2016年第一期英文版刊物《中国科学C辑》刊登了《DNA条形码技术揭示中国市售牦牛肉干造假》,结果显示,我国市场上70%的牦牛肉干都是假的。  王文智就是论文作者之一,他告诉记者,2011年,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对云南、四川、青海、西藏等地市场的牦牛肉干进行甄别。通过16S和COI两个标记,结合国际生命条形码数据系统,发现这些牦牛肉干的造假率竟然高达70%。  “牦牛肉干的物种来源有水牛肉、黄牛肉,还包括猪肉,甚至包括俗称‘食虫鼠’的鼩鼱。”王文智告诉记者。  

“DNA条形码技术就是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到本质。”王文智说,DNA的食品溯源主要通过生物手段,所以不管怎么造假,DNA显示的生物属性都不会改变。实践证明,DNA条形码技术可以在食品溯源,特别是肉制品上为消费者严格把控好入口的安全关。  

由于DNA的独特性和唯一性,DNA条形码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于多项领域。除了食品溯源,还可在司法鉴定、海关、边防、出入境检验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评价等领域“大展身手”。即便是干枯、腐败或肢体残缺的样本,DNA条形码都能检测、鉴定出来。 

2015年轰动一时的云南破获猎杀大熊猫案中,“大熊猫”就是生命条形码南方中心鉴定出的结果。王文智告诉记者,当时森林公安送来一坨冻肉做鉴定,怀疑是黑熊肉,经过鉴定后,发现肉属于大熊猫。“我们很吃惊,因为云南没有大熊猫的记录。后来又陆续鉴定了骨头,认定是来自一头大熊猫。我们的鉴定结果对案件侦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经常发现商品包装上印着企业代码号,询问商家或顾客,大多认为是商品条码,这说明很大一部分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的认识存在误区。那么,二者有何区别呢?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都是由相对的数字代码和条空符号共同构成的用于记录信息的标记,目的是为了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和迅速的信息交换,具有惟一性和稳定性,但二者从本质到各方面内容都有严格的区别。

1、含义和作用不同企业代码是为了便于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经济监督而要求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数字名称。目前,在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统计等部门得到了广泛应用。商品条码是记录商品的规格、生产者情况等信息标记,用于现代化商品流通领域。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的赋码及管理归属于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实施的特点不同企业代码是国家强制推行和使用的;商品条码则由企业自愿申办使用。

3、使用方法不同企业代码是用于企业身份识别,以代码证书或IC卡为载体,不能脱离载体而单独使用,因此也就不应也不必印在商品包装上,更不允许冒充商品条码欺骗消费者;而商品条码是在商品交易中通过扫描仪读出商品的有关信息,以实现迅速结算的要求,只有印在包装上才能得以应用。

4、标注方法不同企业代码是由9位数码和对应的条空符号构成,数码在上,条空符在下,数码最后一位校验码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X;而商品条码的条空符在上,数码在下,数码一般为13位,都是阿位伯数字,国内产品均为690、691、692开头。简而言之,企业代码是企业的<身份证>,商品条码是商品(产品)的<身份证>,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企业代码,而可以有多个商品条码。两者含义不同、用途不同,应区别对待,正确使用,不能混淆。

我们在超市购物结账时,收银员用读码器对着商品的条形码轻轻一扫,“嘀”的一声,商品的名称、价钱、产地等信息就全部显示在收银机上了。小小的条形码却有着如此大的功能,它是怎样记录下商品信息的呢?

其实,它的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当时,美国费城德雷克塞尔大学技术系学生的诺曼•伍德兰和伯纳德•西尔弗获得了最初的条形码专利权。当时的条形码与现在的不同,不是由线条构成,而是由一组同心圆构成,通过照片扫描器读取。1966年,条形码技术被用于商业领域。例如当时在美国克罗格连锁超市的辛辛那提分店安装了条形码系统,一旦有顾客碰到不能正确读取的条形码,超市会提供免费购物券。

随后,条形码的读取器开始与电脑互联,这套体系才开始在各种领域中逐渐得到扩展和运用,如军事机构、图书馆和血库的档案管理。现今,条形码体系在多个国家得到应用。

那么,商品上为什么要用条形码?商品条形码作为一种产品符号,每一种商品都有它唯一对应的条形码,就像身份证一样。对于生产、运输、存储及零售商来说,商品条码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大大减少了各方面的成本。

如今,条形码已经被用到了几乎所有需要做标记的物品上,从航天飞机到杂货店里的油盐酱醋。在身边绝大多数买来的东西上,你都可以发现它的身影。通过条形码技术,人们能够迅速、准确地实现各行业的快速结算及登录、分拣,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销售,商品条码只是鼓励使用,但不是必须使用。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 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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