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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金属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中山辉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30 08:41:47

经营消费类产品的企业,其产品往往在商场或者购物中心中进行代销,通常每个月或每三个月厂家需要和商场进行对帐,双方核对已销商品数量和剩余商品数量,以此作为结算标准。企业头疼的问题企业需要派出专门的对帐员到商场,首先清点剩余商品,并做记录,然后和商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核对单带回公司,录入到管理系统中。对帐的工作量很大,比如北京某服装企业,在北京及全国主要大城市共有60多家商场代销其服装产品。每到对帐时间,企业就要派出一个强大的对帐的队伍,比如该企业在南京有四家代销商场,每家商场服装量在300~400件左右,企业需要派出两名员工,共花4天时间进行对帐,员工用笔和纸抄写商场剩于服装的中山条码号和商场对帐,花费大量的时间,引起争议后,需要重新清点,花费的时间就更多,企业由此支付的费用很大;而回到总部后,工作并没有结束,录入人员需要将对帐单录入到系统中,4个商场的数据需要花费2天时间进行录入,而在此过程中,由于笔迹和数据不符等原因录入人员还需要和对帐人员不停地进行确认,而录入人员也有录入错误的情况发生。

总结问题如下:●对帐耗时费力,企业为此投入人力资源大,时间周期长●数据由传统手抄方式获得,然后录入计算机,环节多,数据容易发生错误●帐物不符时,没有有效的依据,容易产生矛盾,导致客户不满●企业领导获取所需数据时间长,不准确的数据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结症所在现场数据采集没有有效的技术手段,纸和笔的手工记录方式效率低,准确率不高数据存储方式落后,对帐数据均存储在纸上,字迹容易变得模糊,数据容易缺失数据更新方式没有改进,对帐人员已经抄写了一次所有数据,录入人员又要一个一个往计算机中录入,产生重复性劳动,工作效率低解决方案在商场销售的商品,绝大部分都具备条形码,条形码具有众所周知的识别准确度高,识别速度快的优点,条形码的录入速度是手工键盘录入速度的200倍。因此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引入条形码技术,进行现场数据采集的手段,保证采集的速度和准确度。我们选用集成条形码扫描功能的无线手持终端,它具有一定的处理能力和数据存储能力,相当于随时携带了一台电脑和一只条码扫描器。业务操作流程在去商场对帐前,先和系统同步关于编号和价格的关系表,保证手持系统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在手持终端上选择商场代码,开始对某个商场进行对帐扫描服装上的条形码,数量自动累加扫描完毕后,进入统计功能,对对帐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投入产出比投资条形码对帐系统费用较少,但是可以获得十分明显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投入a.硬件-只需要投入手持终端,无需其他硬件投入b.软件-对帐软件实现数据的上传和下载,终端软件完成扫描、对帐整个过程企业总体投入少量的资金,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费用,而且由此带来的准确数据,更是对企业意义重大。我们以一个企业举例,在12个城市共有60家商场代销其产品,2个人出差去12个城市对帐,每个城市4天时间,输单时间20天;改用条形码对帐系统后,1个人出差就可以完成以前两个人完成的工作,输单时间缩短成2天,极大地提高的工作效率,老板很快就可以看到对帐后的数据,企业可以更快地和商场结帐,加快了企业资金回笼的速度。企业的及时获得了准确和有用的数据,从这个层面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也非常突出。企业条形码移动解决方案的优点1.准确率接近100%a)通过条码的应用,使现场数据采集快速,准确b)每一步操作都必须经过程序的验证方可执行,消除人为错误的发生机率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c)为ERP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提供最及时和最准确的数据2.操作可校验和追溯通过员工登陆管理,可以记录每次操作的操作人员信息,并保存在日志文件中3.降低劳动成本a)库房操作人员无需花时间到处寻找货品b)无需人工输入大量数据4.减少库存a)数据及时准确,减少不必要的库存5.提高竞争力a)操作成本降低b)处理速度加快c)客户满意程度提高

中山条码扫描技术近些年来在各个行业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对于新手可能还是有点迷惑的,如果你是使用usb接口条码扫描枪的那你的使用非常简单,只需要连接上你的设备,就可以使用了,不需要再学习什么理论和实践知识就可以完成了。如果使用的是9针串口条码扫描枪则需要电脑安装PCI扩展卡,一般台式电脑都有9针串口的,如果另装了扩展卡,扫描器使用的端口就要重新设置,电脑主板上的串口通常是COM1和COM2,另加的串口会是COM3。

测试或简单了解条码枪的使用步骤:

1、插入扫描枪,(直到听到条码扫描枪成功安装的提示音)

2、打开EXCEL(或任何可以输入文本的软件)

3、在光标定位到要录入的单元格

4、扫描条码(根据需要设置条码枪的扫描模式,如扫描后回车、换行、连续扫描)

5、扫描完成,保存。单纯的学习条码扫描枪如何使用非常的简单,条码枪只是一个用来读取条码内容的设备,而条码内容只是一串数字或数字字母组合。

一般故障排除:

条码扫描枪扫描条码时有声音,说明条码扫描枪供电没有问题,识读条形码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显示,问题可能出在你的键盘接口或者条码扫描枪的设置上。

为什么扫描儿童用药条形码,信息与品名不符购买的药品与中山条码扫描软件显示的药品名称(下)不一致昨天,网友“幸福天使”向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反映,她在金华市区一家药店购买了一盒江西济民可信药业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而手机软件扫描该药品的条形码却是另一药品的名称。据网友叙述,条形码信息显示该药品的名称为该厂的另一种药品——“肺力咳合剂”。由于扫描条形码后出现药品信息不对称,害怕是假药,一直不敢给孩子服用。“那自己买的这盒感冒药是厂家疏忽弄错了条形码,还是其他原因呢?”

网友“幸福天使”对此质疑道。记者用扫描软件“扫一扫”纸盒上的药品条形码后,结果显示药品名称确为“肺力咳合剂”。

随后,记者按药盒上的联系方式致电江西济民可信药业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的条形码没有问题,弄错肯定不可能,应该是数据库信息有误。对此,他们会进行调查解决,消费者不必担心。“现在国家所有药品都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进行条形码扫描,这样就带来巨大的信息量和庞大的数据库,会出现条形码扫描结果不一或无法正确显示信息的情况。”金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杨建国称。杨新国建议,要想查药品真伪,市民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查询,或者在手机上安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推出的APP或者拨打电话进行查询,一般在药品包装盒上都有电话查询方法。记者登录该网站国产药品的数据查询页面中,输入江西济民可信药业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药盒上的批准文号,查到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信息,与药盒一致。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基础建设,规范商品中山条码的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将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印制、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国家对出版物等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本市商业自动化管理水平。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商品条码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领导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商品条码工作;(三)负责本市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的初审工作;(四)负责本市条码技术培训,提供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五)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使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商品,其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使用条码标识。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具备:(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法人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个体经营者持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四)非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上级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该非法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八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审批后,颁发证书。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之理由。第九条商品条码持有人变更其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类别、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商品条码持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商业企业不得要求供货商为已有商品条码的商品另行印制店内条码。商业企业需要对商品印制店内条码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印制,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具备:(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相关资料;(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审核持有人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企业印制的商品条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印制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二)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四)销售使用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阻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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